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社区(筹、合作社):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和记AG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办〔2018〕4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办〔2019〕1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市和记AG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长办发〔2022〕10号)、
《长沙市人民和记AG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长安发〔2023〕5号)、《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区和记AG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雨办发〔2022〕10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和记AG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雨安发〔2023〕9号)有关规定,现将《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社区(筹、合作社)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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