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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来源:市科技局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工作,长沙市科技局制定了《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指南

雨花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长发〔20239号)、《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长办发〔202314号)和《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指引》等文件,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指南涉及的企业研发中心包括世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等3个类别。

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和外资研发中心的申报指南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和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指南另行制定;保税研发中心的申报指南由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参照本指南另行制定。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各园区管委会和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相关申报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企业研发中心为独立法人的,须在长沙市注册登记;为非独立法人的,由其依托企业申报,其依托企业须在长沙市注册登记。

2.申报的企业研发中心须具备全球化特征,是企业全球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全球研发项目的关键步骤和大部分过程,人才、仪器设备、资金等研发资源来自全球,研发成果和技术产品在全球推广。

3.企业研发中心基本建成,并满足以下具体申报条件:

1)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

①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全球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15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其中研究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或80人以上;

②原则上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

③建设期内投资(包括研发和中试场所用地、房屋、设施设备、研发经费等投入,下同)3亿元以上;

④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

①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10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其中研究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或60人以上;

②原则上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

③建设期内新增投资2亿元以上;

④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

①由在长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院士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共同组建;

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3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等共建方的兼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

③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

④建设期内,投资2000万元以上;

⑤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本次申报采用线下方式,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报送至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各园区管委会的科技管理部门。

2.推荐。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各园区管委会的科技管理部门汇总申报资料后,正式行文推荐,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5室,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未获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3.受理。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并形成报告报市科技局。

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委托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研发中心进行评审论证。

5.审议。市科技局根据评审情况,对拟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报市和记AG“一事一议”研究,对拟认定的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会议审议。

6.认定。对审议通过的企业研发中心,按程序报批后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予名义发文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等3类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须经推荐单位审查后签章。

(二)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公司上年度审计报告、研发中心的建设期资金支出明细表及证明材料、管理制度、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成果、荣誉等)、全职研发人员清单及证明资料、研发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及证明、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承诺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等。

申报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的,还需提交高企证书、联合共建协议、共建单位(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或院士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不得聘请第三方机构代写代投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五、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7:00。

六、联系方式

主管处室:重大专项处

联系人:方明寨  吴许文  联系电话:0731-88665416

地址:长沙市和记AG一办公楼11楼1112室

附件:

1.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

2.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1:2024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doc附件2_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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