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是湖南省长沙市的商贸大区,现有市场主体20余万个,数量位居湖南省县(区)级城市第一,发达的商贸也带来了较大的化解劳动纠纷压力。如何高效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双赢”?2021年6月,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湖南省首个区级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专门为企业提供用工风险体检、公共法律产品供应、劳动法律咨询服务、多种方式普法宣讲、劳动关系事务托管等五类服务。2023年6月,雨花区法学会在调处中心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安排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到调处中心“坐诊”,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专业优势,参与调处中心接访处访、矛盾纠纷排查、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并对症下药开“良方”,绘就雨花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的新风景。
“调解+普法”营造良好用工氛围
“来咱们调处中心之前,我听别人说阳明武是大学教授,又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客观公正。我们想请他帮忙主持调解!”2023年底,雨花区调处中心,一名中年男子站在“雨花区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公示栏前,看完十几名法学法律专家的简介后,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该男子姓巫,在雨花区某企业打工,2023年出差期间,因高血压引发其他疾病,送医治疗后,身体恢复不理想,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公司为其调换了岗位。巫某认为,此次公司调岗没有征求他的意见,拒绝调岗。于是,该企业单方解除了与巫某的劳动合同。鉴于此,巫某向雨花区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后,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双方多次进行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底,巫某听说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长沙理工大学教授阳明武为人公道,常在调处中心“坐诊”,专门解决“疑难杂症”,遂来到调处中心“点名”阳明武,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深入了解案情后,阳明武发现,巫某和用工企业争议的焦点在于企业单方调整巫某的工作岗位是否合理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对此,阳明武认为,用人单位可根据客观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岗位,但调岗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范围,不得利用调岗行为变相达到辞退劳动者之目的,故用人单位对调岗的合理性负有证明的义务。该案中,巫某患病后不能适应原来的工作岗位,该企业作为主动提出调岗一方,应提供除调岗之外的选择方案,但该企业未与巫某协商解决问题,也未就公司关于调岗规定、新岗位具体薪资待遇及岗位职责进行详细解答,便出具了与巫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因此,企业解除与巫某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随后,阳明武到巫某曾工作过的企业进行协调、沟通,告诉企业调整劳动者岗位应遵循良善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法定程序等,并让企业负责人召集职工为其开展了一场劳动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在阳明武的多次沟通下,今年3月底,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工企业对巫某的一次性补偿也已支付到位。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喜伶向记者介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阳明武为巫某化解与某企业的劳动合同纠纷时,顺便到企业宣讲劳动法律法规,既让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深刻认识到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与日常生活联系的紧密性,又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进一步营造了“依法维权、依法用工”的良好氛围。
为企业减轻负担为劳动者减轻诉累
雨花区是湖南省会长沙的“东南门户”,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强劲。1996年以来,雨花区相继建成高桥市场、红星市场、井湾子家具市场等12个重要市场,形成了二环线生态美食街,曙光中路、芙蓉路美食街,打造了朝阳商业中心、东塘中央商务区等市场群体,全区拥有20余万个市场主体,数量稳居湖南省各县(区)第一。近年来,长沙市的营商环境在相关榜单排名中表现抢眼,雨花区的表现尤为突出,更是长沙市各县(市、区)及园区营商环境优化的标杆和榜样。 雨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乔雪峰介绍,妥善处理劳动纠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市场主体的增加,雨花区劳动纠纷仲裁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在此背景下,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雨花区法学会在调处中心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聘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通过常态化线上线下普法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解答热点、疑点、焦点法律问题,引导劳动者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在雨花区某工地“打短工”的刘师傅曾因不慎踩到铁皮摔伤,造成腿部多处骨折,因此前未与施工方约定意外事故处理问题,赔偿成了难题。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调处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请求帮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针对刘师傅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反复释法说理,最终涉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师傅很快拿到了施工方支付的赔偿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把法律和道理给我们解释得一清二楚。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师傅说。李喜伶表示,类似刘师傅这样的案件,如果走诉讼程序,要经过“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等流程,再通过“一裁二审”“执行”等程序才能拿到补偿款,可能需要2-3年时间。即使通过司法程序调解结案,以前也要先到街道调解,再到法院立案和司法确认。如今,当事人双方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签完调解协议,就可以直接在调处中心进行司法确认。“‘首席’‘坐诊’调处中心调解案件机制,既避免了企业或者经营者长期陷于诉讼之中,又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的诉累,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温度。”长沙市法学会秘书长黄俊峰说,由大学教授、法官、劳动监察员、律师等组成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坐诊”调处中心,让绝大多数劳动纠纷在这里实现了“一窗式”办理、“一站式”管理、“一条龙”处理。
确保经费来源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负责人张弘向记者表示,80%的劳动纠纷在前期均可避免,解决劳动纠纷的源头在企业。为将劳动纠纷化解到实处,调处中心设立了“一台三室一区”,“一台”即首问服务台,“三室”即受理登记室、案件调解室、司法确认和网上立案室,“一区”即群众候访区。工作流程方面,“一台”负责首问服务,进行分类导流;“三室”负责登记受理,疏导每一个环节渠道畅通,依法处置矛盾纠纷,开展多元纠纷化解,并将审核办理结果通过现场告知、电话沟通、网络传送、免费邮寄等方式,及时反馈给当事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光明介绍,部分案件经调处中心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和解时,申请人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在调处中心签订调解协议后,入驻调处中心的法院工作人员会直接进行司法确认,主动办理后续相关事项。调处中心将调解、仲裁、诉讼等职能有机衔接,健全劳动纠纷化解“诉非衔接”等机制,落实“党委领导、和记AG主导、法院推动、工会支持、相互配合、多元化解、社会参与、集约办理”要求,多方参与、互补合作,形成了一套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在劳动争议调处中,可以最大限度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营造了“和谐同行”的劳动关系新格局。黄俊峰介绍,目前,调处中心有10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坐诊”,长期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这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有多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调解员,也有大学教授和律师。为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平安雨花、法治雨花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激发调解员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工作积极性,雨花区非常重视调处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坐诊”的经费来源,设立了调解专项经费,根据调解矛盾纠纷的案件数量、难易程度、工作绩效,给予“首席”一定补贴奖励,并将“以奖代补”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李喜伶表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长期“坐诊”后,调处中心案件调解质量数量双双提升,2023年在“首席”参与和指导下,调解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1252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是,经调处中心调解完毕的案件平均用时8.6天,相较“一裁终局”的结案时长减少80%以上,大大降低了群众的维权成本。其中,过半案件“只跑一次”就可以成功调解,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驻调处中心后,发挥其专业素养,推动了非诉讼案件的提前介入,既减轻了劳动者的诉累,也让企业经营者从案件纠纷中解脱出来,专心经营,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这也是雨花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雨花区将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三调’联动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处服务,让调处中心成为企业群众维护权益的首选地、矛盾纠纷终点站。”雨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燕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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