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长政务公开办发〔2021〕1号
各区县(市)人民和记AG,长沙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务公开办发〔2020〕1号)和《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务办〔2020〕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公开质量和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目标,打造基层政务公开“长沙样本”,经市人民和记AG同意,现将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如下。
一、丰富公开内容,编制一级目录
按照“一级编制一级目录,一级做好一级公开”的要求,各区县(市)依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照国务院下发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做好2020年公开事项目录调整完善和查漏补缺,更新发布2021版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照2021版公开目录,做好公开内容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确保公开专栏各领域公开信息与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一致。长沙高新区要借鉴2020年各区县(市)公开目录梳理成果,做好本级并指导下辖乡镇(街道)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与发布工作。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按照市级下发的村(社区)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参考目录,指导下辖村(社区)结合实际梳理、发布村(社区)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社区)延伸。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群众重点关心关注领域的信息,使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2021年5月底前,完成公开目录更新;6月底前,完成内容全面发布及村(社区)级公开目录梳理与发布)
二、升级线上专栏,推行一站服务
各区县(市)要充分发挥和记AG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的作用,及时、主动、集中发布各领域目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各级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及有关功能的优化、升级,依托市和记AG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我要看”与“我要办”的功能,实现和记AG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各领域内容保障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填报内容准确性自查,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属性、公开链接等填写正确。(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专栏升级和填报内容准确性自查)
三、规范专区建设,贯彻一个标准
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要按照2020年下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与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本级及镇街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设施齐全的政务公开专区,实现政务公开专区“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免费为群众提供和记AG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按照公开事项目录要求,保持公开信息线上线下内容一致,促进线上线下信息公开优势互补、融合发展。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渠道提升和记AG信息影响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村(社区)公开栏、微信群、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6月底前,完成和提质本级及镇街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四、强化公开管理,建立一套机制
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要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及动态管理制度,明确各领域内容保障责任单位、专栏管理责任人、信息发布及动态更新要求等;建立政务公开专区管理规范,明确专人或相关人员负责专区的日常管理、维护。进一步加强和记AG信息规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健全和记AG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源头认定、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和定期考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机制建设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务公开办)
五、突出区域特色,打造一批品牌
各区县(市)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经费保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领域拓展、政策解读回应、公开专区打造、信息精准推送、以公开促乡村振兴、公开促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精心打造一个拿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群众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实现“一区一特色、一县一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宣传推介,重点做好线下公开专区和线上公开专栏的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出线上线下公开主阵地的作用,让市民知晓公开渠道和内容,易获取公开成果。(2021年4月底前,报创品牌的选题方案;11月底前,报品牌打造成果至市政务公开办)
六、注重结果运用,开展一次评估
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市政务公开办将不定期在全市通报公开目录梳理、专栏内容保障等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和记AG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各区县(市)要对基层政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市政务公开办)
七、加大推进力度,明确一个专班
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推进专班,配置专职人员,明确职能职责,牵头抓好本级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工作落实计划安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6月底前,完成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办)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方式 |
备注 |
工作组织与推进 |
部署推进 |
列入单位领导职责,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及经费。 |
线下评估/线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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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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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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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方案 |
制定并在本级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工作推进方案或要点、细则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
线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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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
目录梳理与公开 |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和上级标准要求(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升级2020版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进行全面、深入梳理,细化至三级事项,形成本级2021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过内部审核、批准发布。 |
线下评估/线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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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下辖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上级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减法”,梳理形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进行深入梳理,细化至三级事项,形成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过内部审核、批准发布。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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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 |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在相应载体(专栏、专区、公示栏等)上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并动态更新。 |
线下评估/线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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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级利用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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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 |
线下公开专区 |
在本级及镇街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内集中摆放应公开内容。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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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位置显眼、专区内布局合理,有统一、清楚的“政务公开专区”标识标牌。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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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配置电脑、打印机(或其他有此功能的设施设备如触摸屏、自助办事终端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确保专区可实现公开信息查询、服务事项办理、依申请公开等功能。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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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有专人提供公开信息咨询服务。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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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摆放办事指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一本通和和记AG公报等纸质公开查询资料。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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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纸质公开资料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内容准确、有效。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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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公开专栏 |
线上专栏各二级目录下均有具体公开信息,且公开信息内容与公开目录表格要求一致,全面、准确。 |
线上评估/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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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开平台 |
村(社区)积极利用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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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管理 |
主动公开管理 |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信息发布问题反馈、和记AG信息公开属性标识源头认定等流程、规范,所制定的工作规范能够有效指导工作推进。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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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管理 |
建立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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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线上专栏内容保障及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各领域内容保障责任单位、专栏管理责任人、信息发布及动态更新要求等,并对专栏相关模块内容动态更新。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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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公示栏的信息发布建立台账。 |
线下评估/线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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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考评 |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或考核。 |
线下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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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工作推进响应情况 |
响应情况 |
按要求及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或报送基层政务公开有关材料。 |
日常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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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工作成效 |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获得国家、省、市级推介。 |
线下评估 |